标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内容:
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什么减免的优惠政策吗?
咨询人:
李静
提交时间:
2022-12-09 13:12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12-09 16:12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2年12月9日的来信收悉,现向您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税收问题,欢迎继续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