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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工会举办技术比武活动 奖励品是否缴纳个税

工会举办技术比武活动 奖励品是否缴纳个税

留言时间:2020-06-02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工会举办技术比武活动 对获奖职工奖励品不超过一定价值的小礼品,是否缴纳个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该小礼品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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