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物流、快递、环卫行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保障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物流、快递、环卫行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免征部分行业2020年度车船税的通知》(闽财税〔2020〕6号)规定:“一、保障疫情防控的上述行业纳税人名单,由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部或当地牵头负责应对疫情工作后勤保障的部门提供税务部门。列入名单的纳税人,免征其名下所有车辆2020年度车船税。”
因此,在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部或当地牵头负责应对疫情工作后勤保障的部门提供的名单内的纳税人,其名下所有车辆可以免征2020年度的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