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福建  >  福建省税务局:个人以“老带新”方式购买房产,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税务局:个人以“老带新”方式购买房产,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否需要并入工资薪金中缴纳个税,是否有相应文件?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个人以“老带新”方式购买房产,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的奖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因此,个人带新客户购买房产取得的属于中介经纪服务收入的,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