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工业企业2020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事项
写信人: 邓**
咨询时间: 2020-07-09
回复时间: 2020-07-15
发布时间: 2020-07-15
留言内容:
1.公司是制造业,是属于工业企业吗 2.如果属于工业企业,申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性质事项没有相应的可选项,这个要怎么处理,是随意选一个减免代码,还是需要叫管理员取消这个税种的认定,闽财税2019第10号文件是根据这个文件可以免征的吗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如贵公司为制造业,属于工业企业停征水利建设基金范围。2、工业企业停征水利建设基金,由税务机关统一设置费种,停征期间无需申报,建议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处理。
文件依据:
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税﹝2017﹞29号)规定:“三、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标准为:……工业企业、外贸流通企业按照流转税额0.9‰征收(其中工业企业自2017年5月1日起停止征收,执行期限为2年)。”
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有关行业继续停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通知》(闽财税﹝2019﹞10号)规定:“一、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工业企业和物流企业暂停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