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福州市稳瑶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关于撤销福州市稳瑶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0年7月10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165号),由于你公司失联,文书无法直接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7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税 务 处 理 决 定 书
榕税稽处〔2020〕165号
关于撤销福州市稳瑶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决定
经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撤销福州市稳瑶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一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13号)、福建省卓娜贸易有限公司一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12号)、福州尼携贸易有限公司一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9号)、福州崇翔贸易有限公司一案的《税务处理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6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