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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农民因种植用地被架设电线杆而收到青苗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农民因种植用地被架设电线杆而收到青苗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农民因种植用地被架设电线杆而收到青苗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

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

因此,农民收到青苗补偿款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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