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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纳税人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契税,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契税,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3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纳税人购买房屋时缴纳的契税,是否需要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因此,纳税人需要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将缴交的契税计入房屋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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