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境外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