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否需要自行申报才能扣缴费款?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工会经费是否需要自行申报才能扣缴费款?
答:根据《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会经费代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工〔2019〕52号)第六条规定:“工会经费按月代征,与税费同申报管理。缴费单位持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表等材料,于每月15日前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实行网上申报缴税(费)的单位,也可在网上申报后直接缴纳……”
因此,工会缴费实行按月代征,要自主申报后才能扣缴对应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