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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企业拍卖同一区域内的多栋厂房,拥有多张房产证,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是否需要分项目填写?

企业拍卖同一区域内的多栋厂房,拥有多张房产证,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是否需要分项目填写?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企业拍卖同一区域内的多栋厂房,拥有多张房产证,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是否需要分项目填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附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中《<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规定:“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主要项目填表说明

……

(二)表中项目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的各主要项目内容,应根据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填报对象。纳税人如果同时转让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的,应分别填报。”

因此,企业拍卖同一区域内的多栋厂房,拥有多张房产证,在申报土地增值税时需要分项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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