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有误,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留言时间:2020-10-10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措施的紧急通知》相关规定:“一、减税事项:自2019年1月1日起,现行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我司房产坐落于福州市软件园,自2019年1月1日期房产税仍按25%比例缴纳,请问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可以请问操作步骤是如何?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现行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务局也及时对金税三期系统房土两税的相关税源、税额标准、税种认定信息等进行了统一调整,新增0.7的计税比例选项。因此,您在申报从价计征房产税时,正常系统会自动按照70%计算减除比例。如您所述,确实存在前期申报有误情形的,应先办理更正申报,多缴税款可以申请退(抵)税。具体流程及材料可参看福建省税务局官网首页,办税指南,3.26.1—123 申报错误更正及3.25.1—116 误收多缴退抵税模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