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作为职工的宿舍,是否缴纳房产税
留言时间:2020-10-27
咨询对象
福建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购入几套房源作为职工的宿舍,免费给职工住宿,请问是否缴纳房产税,怎么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公司自用房产作为员工宿舍的,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自2019年1月1日起,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如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可享受减按50%征收房产税的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措施的紧急通知》规定:“一、减税事项:
自2019年1月1日起,现行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税〔2019〕5号)规定:“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