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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广告发布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广告发布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11-11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广告发布合同,合同不涉及广告制作、加工等过程,仅仅是提供荧幕放映广告,是否缴纳印花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情形,签订的广告播映合同,应当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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