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留言时间:2019-08-30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司是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从物业租了房产,然后又转租给其他企业收取租金,根据财税[2018]120号文件,我司已做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备案,我司要登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两个税源吗?等免税期结束,这两个税种是我司要交的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02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的描述,你公司并不是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义务人,因此不存在申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提供帮助,感到满意,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