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额可否退回
留言时间:2019-09-10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票,客户收到并认证,请问由于客户原因,现在客户拒不付款,请问这部分的税额可以退回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1
答复内容
福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若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款项,应当给您开具发票。如销售方拒开发票,您可以拨打12366进行涉税举报,提供相应时间、事项、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等信息,我们将为您受理工单并及时向被举报方主管税务机关转办。该部分的税额不得退回。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