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发票
留言时间:2019-09-29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你好,我咨询下福建泉州南安个人为企业提供租厂房服务的,一个月2000,一年24000,现在去税务代开租金发票需要缴纳多少税收,这部分税收个人不承担,企业需要自行承担吗?可以税前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0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承租企业为出租方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可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代开普票情形: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房产税: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税率为12%。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房产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征中征收):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征收,月应纳税额=(土地面积×单位税额)÷12。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4.印花税(税目为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税率为0.1%。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税目为财产租赁所得)
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租金收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限800元)-800元(费用扣除标准)】*20%(税率)。
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票情形:
1.增值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征收率为5%。
2.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税率为7%(市区)、5%(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或1%(其他)。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月租金小于10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房产税: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税率为12%。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管征中征收):土地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征收,月应纳税额=(土地面积×单位税额)÷12。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印花税(税目为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金额,税率为0.1%。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
7.个人所得税(税目为财产租赁所得)
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限800元)-800元(费用扣除标准)】*20%(税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