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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房产税缴纳

09-30 房产税缴纳 我要评论

房产税缴纳

留言时间:2019-10-24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司通过招拍挂从村委会手中拍得一处房产,房产位置处于市区,我司每年支付租金给村委会,用于转租他人,合同价格已含税,村委会为产权人,请问房产税该由谁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房产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文件规定确定。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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