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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我们异地施工,在缴纳预交税款时扣除分包劳务税,公司还可以抵扣分包的增值税吗?

我们异地施工,在缴纳预交税款时扣除分包劳务税,公司还可以抵扣分包的增值税吗?

留言时间:2019-10-29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们异地施工,在缴纳预交税款时扣除分包劳务税,公司还可以抵扣分包的增值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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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如您为一般纳税人,预缴时可以扣除分包款,正式申报时应以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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