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写信人: 陈**
咨询时间: 2021-01-19
回复时间: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1-25
留言内容: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吗?如果企业可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需要留存哪些备查资料?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如您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对应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情况说明及证据资料;
2.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凭证(原始凭证及账务处理凭证);
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分项目核算资料,以及合理分摊期间共同费用的核算资料;
4.项目权属变动情况及转让方已享受优惠情况的说明及证明资料(优惠期间项目权属发生变动的)。
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第四条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