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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税务局:个体户自行网上申报

09-30 个体户自行网上申报 我要评论

标  题: 个体户自行网上申报

写信人: 林**

咨询时间: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2-01

留言内容:

我是维修行业个体户,2020年1-9月份期间;每个季度申报都是在税务窗口申报的。每个季度个体户经营所得也是在窗口申报的。2020年第四季度税务要求我们网上申报,请问个体户经营所得是季报还是月报?是在哪里申报?还要平时每个季度申报了。还有什么税种年终还要汇总申报一下?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可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企业业务办理,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模块查询“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如纳税期限为“月”(“季”),则每个月(季)度终了次月申报期内需办理申报纳税。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可下载福建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登录福建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下载路径:福建省税务局官网首页,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模块查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在福建税友官网首页,下载中心查询下载。

如您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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