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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2021年物流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暂继续执行

标  题: 关于物流企业2021年增值税免税政策(快递收派和运输防疫物质免税)是否可延续享受

写信人: 陈**

咨询时间: 2021-02-01

回复时间: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2-05

留言内容:

原免税政策(快递收派和运输防疫物质免税)截至是在20年12月31日,但因疫情原因,有部分地区税局专管员表示可以继续享受免税,福建21年是否可以继续享受

回复部门:

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及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暂继续执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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