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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土地证的所有权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现在碰到政府征迁,征迁款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标  题: 征迁款

写信人: 高**

咨询时间: 2021-03-01

回复时间: 2021-03-05

发布时间: 2021-03-05

留言内容:

土地证的所有权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现在碰到政府征迁,征迁款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回复部门:

福建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政府的拆迁补偿款,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属合上述规定的,并入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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