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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税务局:企业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是否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是否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17时16分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企业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是否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账务上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影响企业利润总额,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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