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0-04-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1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非企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重点检查事项 |
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
对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采取以定向抽查为主、辅以不定向抽查的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主要采取不定向抽查方式,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
省、市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