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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水电站如何交纳耕地占用税?

09-29 我要评论

水电站如何交纳耕地占用税?

留言时间:2019-12-13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水电站如何交纳耕地占用税?

根据税法第七条,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是按二元计征,那么水电站是属适用于这一条解释??

行业解释中水电站是属于水利和水电的综合工程。那是否可以适用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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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3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五条规定,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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