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报时提示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
留言时间:2020-02-17
纳税人所属地
四川
问题内容
因企业法人变更,抄报时提示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去办理,公司名称:XXX(成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18
答复内容
四川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