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生产经营所得又有综合所得
留言时间:2020-03-14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既有生产经营所得又有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时扣除?请正面回答问题,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6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