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四川  >  四川省税务局: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四川省税务局: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3-27

咨询对象

四川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与银行签订协议取得保本型结构型存款取得的收益,应该按照存款利息收入免增值税,还是按照理财产品缴纳增值税?协议中的定义为:“本产品是银行吸入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30

答复内容

四川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五)第1小点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