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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局:竞业禁止补偿金个税

09-29 我要评论

四川省税务局:竞业禁止补偿金个税

日期:2019-09-10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问:我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如果员工离职,2年内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我公司同类的业务,员工离职时分两年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

想咨询:对于这种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应理解为不属于我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离职补偿金,也不属于员工与我公司存在后续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上述理解有误,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什么缴纳,分两年支付的如果计算税金。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四川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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