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六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 2021-07-08 10: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杨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重庆医药自贡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和平药房自贡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税收解缴关系划转至大安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收到您的建议后,积极组织市税务局办公室、征收管理科、法制科及自流井区税务局、大安区税务局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重庆医药自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48号,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二)重庆和平药房自贡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48号,现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二、办理工作情况
我局经税收征管系统调查,两家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址为“广华路48号”,确属于大安区范围内。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通知自流井区税务局,要求纳税人主动申请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将税收解缴关系迁移至大安区。自流井区税务局、大安区税务局先后主动上门对企业进行政策辅导5次,因纳税人的管辖权调整会影响到企业发票使用、纳税申报等多项涉税业务,同时还需考虑到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因素,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办理税收解缴关系迁移事宜。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宣传,争取理解。由市税务局牵头,大安区税务局、自流井区税务局共同努力,与企业进一步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联系相关部门,享受大安区财政扶持发展奖励,积极争取企业主动申请迁移,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地方零售行业发展。
(二)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建议地方加强统筹,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对以上两户企业进行宣传辅导,全力争取企业的理解与配合。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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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税务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黄纯波;联系电话:0813-810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