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 2020-08-11 15: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王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国家公益单位实行免税资格认定的建议》(第1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013号)精神,财政、税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二、主管财政、税务部门切实做好《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宣传工作,积极指导当地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众团体按照《公告》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向省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实际操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口原则及时向上级反馈,共同推动相关问题在政策层面优化。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雅安市税务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