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范围
留言时间:2019-12-13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单位是一家商业银行,请问我单位将贷款资产打包转让,比如将100元的贷款资产以不高于100元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单位。该行为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吗?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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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问题所述情况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