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认证勾选时操作有误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留言时间:2019-12-11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税官,你好,2019年10月份我司购买产品收到销售方开具的进项税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中发票认证时不小心勾选到“发票不抵扣勾选”,造成了在11月纳税申报中未抵扣增值税10万元。请问,在12月纳税申报中能抵扣吗?如不能,纳税人如何办理才能抵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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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上月误操作成“发票不抵扣勾选”且已申报,该张发票本月已不能进行发票抵扣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