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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钢材采购销售涉及印花税

09-29 我要评论

钢材采购销售涉及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1-09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钢材采购和销售是否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按什么比例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因此,钢材采购及销售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的征税范围,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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