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局: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房租扣除问题
来源:厦门税务局
日期:2019.2.19
问: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首套房贷在漳州,一方在漳州工作,填写的住房利息扣除,一方在厦门工作租房,请问厦门工作的可以填写住房租金扣除吗?
答:您好!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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