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红字发票
日期:2019-03-11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2月到税务局代开了增值税专票,现在由于合同作废了,客户将发票退回,已经跨年度的专票还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么?可以开的话要如何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已经交的增值税要怎么办?
答:1、已经跨年度的专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2、对方若已认证抵扣,由对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交由你司,若对方未抵扣,票退回你司,由你司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你司取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后到代开发票柜台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3、已缴纳的增值税可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