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市税务局:发票盖了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厦门市税务局:发票盖了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09-29 我要评论

厦门市税务局:发票盖了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日期:2019-03-27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发票盖了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上述发票不能使用。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