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企业集团免增值税事宜
日期:2019-03-28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您好,请问下财税2019 20号文第三条关于企业集团内部单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免增增值税呢?假设我司为A公司,B、C公司是控股公司(各占股50%)那我司将资金给股东B、C公司,在2019.2.1-2020.12.31日期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只要是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就可享受免征增值税。需要办理免税备案,办理材料 1、A03007《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3份。(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