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出口货物退货
日期:2019-04-24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如果出口货物退货回来,货款也直接扣除,该笔业务已办理出口退税,针对扣除的货款,我司已冲减收入,也冲减原免抵退的申报数据,那已冲减的这部份销售额还要要按免税或转内销申报吗?依据哪条法规?
答: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因此,问题所述情况,应先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已冲减的部份销售额按转内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