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税务局:工会经费的计算缴纳基数
日期:2019-06-03
来源:厦门市税务局
问:工会经费的根据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的基数,请问这里的工资总额包括哪些?
答:根据市总工会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和补偿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具体请咨询市总工会或可在市总工会网站(www.xmgh.org)查询。
市总工会咨询电话:2661076 2661083(传真) 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