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82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3-23 10:11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支持同安区“飞地”企业注册地转移的建议》(第0182号)收悉。现将我区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2014年市、区体制调整对飞地财力已决算清楚,现园区都属地化管理,对于跨区经营企业,市财政局有相关的管理办法,每年年终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财力或指标的划转。
根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9年,市税务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税办发〔2019〕5号),明确了管户的税务管辖原则,即“以注册地址为判断依据,一般管辖范围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特殊管辖范围以政府指定或划分管辖区域为准”。在税务政策、管理和服务模式上,全市税务系统保持一致。全市管辖范围内的管户调整,不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对于注册地址在思明区的“飞地”企业,根据厦税办发〔2019〕5号文的规定,应当由思明区税务局管辖。如企业需将注册地址迁移至他区,可向当地区税务局提出调整申请。同时,相关企业的总部在思明区,思明区各有关部门一直为企业提供大量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发展,注册地按规定尊重企业意愿自主选择。
领导署名:欧阳恩亮
联系人:唐俊杰
联系电话:13666086631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