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别报告的报送时间
发布日期:2021-10-12 12:45 来源:厦门税务
留言时间:2021-09-30
纳税人所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假如我司在2021年集团合并收入超过55亿,按照2016年42号文,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那么我司是否在2022年报送国别报告,然后在2023年5月31日前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报送国别报告信息?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10-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2022年5月31日前报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报送国别报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