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市税务局:税务注销,需要先再工商网公示完才能办理注销流程吗?

厦门市税务局:税务注销,需要先再工商网公示完才能办理注销流程吗?

注销咨询

留言时间:2022-03-1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想请问下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需要先再工商网公示完才能办理注销流程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3-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已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清税申报或注销税务登记。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包括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因此,若是不属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须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

  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