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级精神文明奖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区级的可以免征吗
留言时间:2021-11-30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员工取得厦门市市级精神文明奖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厦门市区级精神文明奖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0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
政府直接给予个人的奖励,若是不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任职受雇由企业支付的,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