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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小规模未开发票收入增值税申报问题

09-29 我要评论

小规模未开发票收入增值税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0-01-08

咨询对象 厦门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司是小规模企业,2019第四季度有笔业务收入由于未收款,暂不开票,但我司于2019将该笔收入确认收入并申报增值税,2020年第一季度我司将该笔业务发票开出,2020年第一季度,我司增值税报表将如何填写?申报表是否会和税控系统比对,该笔业务已于2019年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第一季度红冲无票收入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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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上述情况,直接将冲减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对应栏次,需到办税厅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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