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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房产税从租计征多入了一条记录,如何删除

房产税从租计征多入了一条记录,如何删除

留言时间:2020-01-13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房产税从租计征多入了一条记录,如何删除?有去年的租金房产税税款,要去柜台缴款,需要带什么资料呢?去柜台缴纳往期的租金房产税是从对公直接扣款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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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可通过“税源修改及变更”菜单,查询出该税源,点击“作废土地”或“作废房产”,即可将该税源删除。注意,如该税源已有申报记录,则无法作废,只能进行税源终止,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为已申报过税款的截止月份。2、房产税申报需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下载路径:厦门税务官网“首页  >  纳税服务  >  下载中心  >  表证单书及范本下载  >  其他税费。3、柜台缴税,可通过签约的三方协议银行账户扣缴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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