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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建筑服务开票

09-30 建筑服务开票 我要评论

建筑服务开票

留言时间:2022-09-1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为建筑企业,租赁合同上明确,机械带的操作工费用是由乙方自理,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关系,与甲方不发生任何费用。实际上的结算已经把操作工的钱摊到每台工程机械的租费里头了,对方发票应该是开建筑服务,还是经营租赁服务?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9-20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

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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