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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一共可以领50张,假如我3/4的货物名称写错了,电子发票已经开具,但金额是对的,我该怎么补救

11-26 电子发票 我要评论

咨询电子发票

留言时间:2022-11-23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一共可以领50张,假如我3/4的货物名称写错了,电子发票已经开具,但金额是对的,我该怎么补救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11-24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普通发票核定调整办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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