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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2366中心:单位租金收入是否需在次月缴纳房产税?

12-31 租金房产税 我要评论

房产税缴纳

留言时间:2022-12-26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单位租金收入是否需在次月缴纳房产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12-29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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